本文件给出了发酵肉制品产品分类,规定了发酵肉制品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生产加工管理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发酵肉制品的生产、检验。
ICS67.120.10
CCSX2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45533—2025
发酵肉制品质量要求
Qualityrequirementsforfermentedmeatproducts
2025-04-25发布 2025-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
文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荷美尔(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业大学、贵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金华金年火
腿有限公司、宣威市浦记火腿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浙江麦尚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帕
尔玛食品有限公司、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悦道食品有限公司、云南能哥火腿有限公司、宣威杨家
匠心火腿食品有限公司、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金华市味邦食品有限公
司、味斯美食品科技(安吉)有限公司、金华火腿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全华火腿有限公司、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费氏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大江南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圣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力诚食
品有限公司、浙江万隆火腿有限公司、中山市食品学会、北京工商大学、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
业联合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守伟、马晓钟、徐宝才、赵冰、房星星、杨林伟、廖国周、陈超、李沛军、朱秋劲、
粘颖群、王伟强、浦恩勇、杨慧、钮忠华、张吉林、汪三红、周辉、李家鹏、陈曦、张欣、史先兵、浦双龙、杨艳萍、
孟凡场、倪来学、陈梅香、周晓华、蔚盛超、徐恒涛、黄山、张海华、李沅庭、郑乾坤、胡楼君、费红军、何扬剑、
庄佳园、楼汪聪、何长太、黄新农、胡志高、刘英丽、张志刚、于美娟、童皓赟、王桂瑛、张李明、刘振宇、
鲁振。
Ⅰ
GB/T45533—2025
发酵肉制品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发酵肉制品产品分类,规定了发酵肉制品原辅料要求,技术要求,生产加工管理要
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发酵肉制品的生产、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酵肉制品 fermentedmeatproducts
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发酵剂,配以食用盐等其他辅料,在自然或人工条件下通
过微生物发酵和/或酶的作用发酵成熟的即食肉制品。
3.2
发酵香肠 fermentedsausage
发酵肉灌制品
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发酵剂,配以食用盐等其他辅料,经修整、搅拌(或斩拌)、灌
装、腌制(或不腌制)、发酵、干燥、成熟、烟熏(或不烟熏)、切片(或不切片)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发酵肉
制品。
3.3
发酵火腿 fermentedham
以鲜(冻)猪腿(带骨或不带骨)为主要原料,配以食用盐等其他辅料,经修整、腌制、干燥、发酵、熟
化、烟熏(或不烟熏)、切片(或不切片)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发酵肉制品。
注:熟化是指发酵火腿在一定的温湿度条件下,经微生物与内源酶的作用,产生应有的色泽、风味和质构,达到成熟
即食的要求。
1
GB/T45533—2025
4 分类
按加工工艺分为:
———发酵香肠;
———发酵火腿;
———其他发酵肉制品。
5 原辅料要求
5.1 原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 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发酵剂应为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批准使用的菌种。
6 技术要求
6.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发酵香肠 发酵火腿
色泽 切面瘦肉呈红色、暗红色或其他应有的色泽,脂肪呈白色、微红色或其他应有的色泽
气味和滋味 具有发酵肉制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臭、酸败和哈喇味等异味
组织状态
肠体干燥,具有产品固有形态,表面有自然皱纹,切
面组织紧密;切片产品切面平整
整腿呈火腿自然形态,带骨或去骨块 状 火 腿、
片状火腿肌肉紧密致实,切面平整,有光泽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6.2 理化指标
6.2.1 发酵香肠制品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发酵香肠制品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与蛋白质含量的比值 < 3.1
6.2.2 发酵火腿制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GB/T45533—2025
表3 发酵火腿制品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 63.5
水分与蛋白质含量的比值 < 2.5
蛋白质降解指数(以瘦肉计) ≥ 20.0
注:水分、蛋白质指可食部分。
6.3 净含量
预包装产品净含量要求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散装产品除外。
7 生产加工管理
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关规定。
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冻品需提前解冻),置于清洁的白色器皿中,在自然光条件下用肉眼检查其组织状态、
色泽及是否含有外来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
8.2 理化指标
8.2.1 水分
按 GB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
8.2.2 蛋白质
按 GB5009.5规定的方法检验
8.2.3 水分与蛋白质含量的比值
水分与蛋白质含量的比值按式(1)计算:
X =
W1
W2
…………………………(1)
式中:
X ———样品中水分与蛋白质含量的比值;
W1 ———样品的水分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W2 ———样品的蛋白质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8.2.4 蛋白质降解指数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检验。
3
GB/T45533—2025
GB/T45533—2025
8.3 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